大奇山路幸福体验区安置房项目(零星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发表时间:2022-06-13 15:37 1、地块基本情况 大奇山路幸福体验区安置房项目(零星地块)位于桐庐县大奇山路南侧,城南路西侧。地块面积为273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大奇山路,北至大奇庄园,西至大奇庄园,南至幸福体验区安置房。地块中心坐标为119.695804523°E,29.780666700°N。地块历史上长期作为道路使用,根据《大奇山路幸福体验区安置房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本地块后续拟用于商住用地。 2、调查结果 大奇山路幸福体验区安置房项目(零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如下: 根据多方调查和地块使用历史,包括现场调查、周边居民了解、各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可排除污染存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经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南侧桐庐县健康城地块中部原杭州法拉利服饰有限公司厂区曾存在土壤受重金属钴污染情况,其地下水未受污染。污染区域位于本地块西南侧约130米处,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原土壤污染区域现已完成土壤修复且已通过效果评估,即该污染源已消除,不再可能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另外本地块附近已有检测数据表明该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对农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经调查核实无工业生产历史、用地土壤无被污染可能性的,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第十四条(1)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2)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3)本地块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4)根据现场踏勘,本地块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5)根据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分析,可排除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可能性。 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地块可直接作为商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