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公示版发表时间:2022-10-13 09:45 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退役地块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原江干区)20号大街321号,占地面积为169,829 m2。地块四至范围是:东至5号大街,南至之江东路,西至1号大街,北至20号大街。根据前期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本地块土壤需要修复达标后才能进行再开发利用,在本地块地下水不作开发利用的情况下,地下水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及非致癌危害商均可接受,后续无需对地下水采取修复措施。本地块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包括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1,1,2,2-四氯乙烷、苯并[a]芘、3,3',4,4',5-五氯联苯和 3,3',4,4',5,5'-六氯联苯,修复方案中土壤污染修复量为19388.59m3,实际总修复土方量27061.9m3,分别采用原地异位化学氧化处理修复技术以及原地异位热脱附修复技术对不同污染土壤进行处理,修复达标后土壤均回填至原基坑,2022年12月21日~2022年4月25日施工单位杭州臻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现场修复施工,并落实了有关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异味防控措施,杭州环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全过程环境监理。期间浙江大学作为效果评估单位对国际香料香精(浙江)退役地块土壤修复范围内清挖断面土壤、堆土、基坑回填土、潜在二次污染区土壤、场地内臭气等进行了效果评估。最终形成如下结论及后期建议: 一、结论 1、本次效果评估的土壤采样布点严格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和浙江省地方标准《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DB33/T 2128-2018)从严执行。同时,采10%的质控样品和平行样样品作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检测质量控制。本次效果评估共采集基坑侧壁、基坑底部、修复后土壤、清洁土壤样品482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64个以及实验室间平行样品61个;建渣样品15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5个以及实验室间平行样品5个;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90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10个以及实验室间平行样品10个;臭气样品10个;地下水样品76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8个,检测结果如下: (1)地块土壤修复范围内所有基坑的清挖均已符合《国际香精香料(浙江)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修复方案》的既定要求,坑底和侧壁样品检测值(包括质控实验室检测值)均低于《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中的修复目标值; (2)修复后回填土壤的验证性采样结果表明,目标污染物达到修复目标值要求 (3)异位热脱附和异位化学氧化修复后土壤目标污染物的检测值(包括质控实验室检测值)均低于修复目标值;经筛分、冲洗处理后的建渣评估结果均合格; (4)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经布点取样检测,结果(包括质控实验室检测结果)均符合修复目标值,因此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地块修复过程未造成土壤二次污染; 2、本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相关水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异味风险防控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施工期间环保大棚和热脱附处置尾气监测结果、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无组织大气监测结果、废水监测结果以及噪声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综上所述,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地块修复工程已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修复,修复后土壤的检测结果均已达到修复目标,且未造成明显的二次污染。满足商业金融用地、一类工业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若地块后续规划调整为敏感用地,须重新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 二、后期建议 本项目虽然不属于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工程,但考虑到本地块地下水存在超标的情况,且土壤中涉及异味物质,土壤完成修复后虽得到明显改善,后续开发过程中仍需对其进行后期监管。 (1)建议在地块开发利用中加强地下水的管理,禁止利用地下水。建议在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地下水水位控制措施,避免地下水直接暴露。 (2)地块移除名录后,建议对地块进行为期两年的地下水监测,监测主体为国际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在监测过程中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后,首先需要对监测数据进行核实,排除数据错误的原因,必要时要进行数据核实复测;确实数据无误后,按照预先确定的应急启动条件,启动应急程序,并及时通知环境管理部门。 (3)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中含有嗅阈值很低的物质,在极低的浓度水平下均能嗅到明显香料香精气味,在落实异味防控措施后虽得到明显改善,但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土壤开挖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异味,开发单位应继续做好异味防控,包括落实基坑小面积开挖措施、使用气味抑制剂、开挖土覆盖等。 (4)修复回填后土壤监管要求。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后满足第二类用地开发要求,但若后续开发过程中该土壤需要外运时,需要开展环保符合性的评估工作,根据接收地用地性质进行风险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