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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埭镇虹林线南侧、天妃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

发表时间:2024-09-11 14:51

平湖市林埭镇虹林线南侧、天妃路西侧地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新庄村,地块面积为 3015.3m2东至农田、南至空地与新庄村农居、西至同心花苑住宅、北至同心花苑住宅,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21.078687°E,30.650545°N。本地块规划用途为村民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居住用地(代码07)中的农村宅基地(0703)。

初步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分别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0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环境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地下水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

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属感官物理性状指标,超标情况可能与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有关;受农业活动影响,可能导致地下水中氨氮含量升高,并产生臭味。但本地块所在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水中的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氨氮不属于污染物也不存在威胁人员健康安全的暴露途径,因而均不作为本次调查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综上,本地块满足敏感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可直接用于村民住宅用地(0703)的开发利用,无需进入下一阶段的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建议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地块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开发建设过程中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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